后来吱吱学医,洛英让他出门巡诊拿人族练手。
以吱吱百年医术,治好人族的疑难杂症,不是问题,他还会背一些千年山参随行,就是濒死的人也能给救回来一口气,很受人族尊敬,大家给金银财宝他也
不收,因为阿尔泰不用钱。
吱吱知道夫人喜欢人族服饰,推此即彼,以为洛英也一样,于是成了一位诊金只收衣物、首饰的怪神医。
这些年洛英陆续不断地收到莫名其妙的衣服不计其数,男款、女款都有,各个民族、颜色、质地的衣服玲琅满目。
奈何她就是没有小女儿家爱打扮的心思,从来只随意拿起一件感觉厚实耐用的,随便披挂
着就算穿了。
就算她只取之万一,吱吱也还是很高兴,于是便有了一屋子各色衣物经年累月地敬候着主人临幸。
这些人族视为珍宝的千年山参于狼族而言和路边枯枝也没什么区别,洛英用起来的时候,还要在箱子里挑拣年岁最大的,每一根都只熬过一次就不要了,再取新的。
这碗参汤的价格,举世难估,关键是可遇不可求,人族活十辈子才等得着一根的山参,于妖族而言却像是季节到了就可以收割的麦苗,这就是时间流逝的不平等。
现在夏花用参汤吊着命,目前看起来也和正常人无异,只是,她什么时候会再次昏迷,就再也醒不过来了,洛英心里却是没底。
她抬手倒掉了罐里的天价药渣,放了新参进气,兑满水又开始熬煮起来:夜刀说了,药材有的是。
等她睡下前,再喝一次吧。
既然夜刀愿意回家去,必定是去想办法了。
狼王见多识广,交友广泛,足迹遍天下,兴许有偏方也不一定。
时间虽然有限,大家各自尽力,挽救那脆弱生命的机会也就大一点吧?夏花从落英家出来一看,入眼皆是灰、白二色。
白色的石头房屋,灰色的房顶,路面也用浅浅的灰白色石头平铺而成。
单纯的色调、干净的街道,灰白色的朴素。
夕阳的余辉洒落在白色的墙面上,印出斑
斓又温暖的光圈,阿尔泰是这样古朴又美丽的地方。
没有高楼大厦,车水马龙,安宁如一座希腊偏远的小镇,这就是妖族的聚居地,比人类的乡村更简洁,美好得让人仿佛置身旅游胜地。
街道上行人不多,已是黄昏,出外打猎的也早就带着猎物回家了。
与他们擦身而过的人,无论男女老幼,高矮胖瘦,见到碧霄皆是一愣。
有害羞一点的姑娘,脸红心跳地跑远一些,找个自以为能遮挡自己的墙根处,光明正大地悄悄偷看。
有大胆点的,便直直地看着他,迎面走过来,直到交会而过以后,还转头来凝望着他的背影。
碧霄一路只微笑颔首,对每一个或直接,或间接的注视都以礼相待。
八卦终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扩散了开去:“少主带回来的狐族少年好美貌!”
“可惜他是少主的人,不能碰啊,真真让人扼腕!”
“少主千年前逃婚莫非就是为了他?换作是我也逃了!”
“天下又有哪个女子比得过他呢?夫人今天是哭着回家的,怕是不能面对少主喜欢男人的事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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